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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头版头条刊发我院庙头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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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沭阳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30 18:27:52 打印 字号: | |

2024年5月29日,《江苏法治报》头版头条刊发《千年古镇绽放法治之花——沭阳庙头法庭争创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纪实》文章,点赞沭阳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千年古镇绽放法治之花

——沭阳庙头法庭争创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纪实

宿迁市沭阳县是西楚霸王项羽随征夫人虞姬的故里,也是著名的花木之乡。沭阳县人民法院庙头人民法庭坐落在沭阳县新沂河北岸的庙头镇,承担庙头、新河、颜集等5个乡镇30余万人口的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

近年来,庙头法庭积极开展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坚持“社会调解前靠、审判关口前移”的“双前”纠纷化解理念,着力从诉源、诉前分流,压降纠纷成讼率,法庭收案增幅逐年下降。2023年以来,该庭受理的涉花木纠纷民事案件同比下降30%,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基层的和谐稳定,关系到乡村振兴,庙头法庭以争创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以巡回审判等形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诉源治理成效初显。”沭阳法院主要负责人孙泳说。



巡回审判


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

4月22日下午,庙头法庭在新河镇百年古栗林巡回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经调查,该案承办法官张思源发现当地花木买卖纠纷并不少见。张思源将法庭搬到纠纷发生地的新河镇古栗林里,进行巡回审判,并邀请当地的苗木种植户、经纪人、村干部等群体旁听庭审,推动有效将此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被告向原告购买火棘苗,在原告完成挖苗、包装后,被告临时反悔,导致1万多元的苗木白白损失。我要求被告支付全部货款。”庭审中,原告蔡某生气地说。

“苗木是有尺寸要求的,一开始我就告诉原告了,但他提供的很多苗木不符合要求,我当然不能接收。”被告李某立马反驳。

法庭组织双方有序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在一番唇枪舌战后,案件进入调解程序。

“原告,被告的要求你有没有跟所有挖花的工人讲清?被告,你在现场,为什么没有及时提出来?换位思考,双方是不是都有不到位的地方?而且这个案件打下去,你们的律师费何止1万元?法庭建议你们各让一步,理性解决。”在法官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支付蔡某货款6500元,纠纷一次性解决。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运用到审判实践,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是诉源治理的有效途径。2021年以来,庙头法庭根据本庭制定的《争创全国优秀法庭》实施方案,先后在辖区设立“花木法庭”“旅游法庭”等特色巡回审判点12个,开展巡回审判140余场次,当场化解纠纷超50起。当地群众、村居干部、人大代表等旁听群体旁听超1000余人次。


村规民约


打造诚信“金字招牌”

颜集镇堰下村拥有800名种植花木的农民,花木品种达上千种,远销全国各地。随着花木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也导致少数花木经营户为利益铤而走险,“虚假宣传”“卖假苗”等事件时有发生,出现了少数违反诚信原则的花木纠纷案件,这成为村委干部的一块心病。

沭阳法院庙头法庭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向村支书李彦春建议:“可以制定村规民约,重修诚信经营规范,将诚信经营纳入到村规民约里。”李彦春豁然开朗,邀请驻村法官为制定村规民约提供法律帮助。

带着问题,法官与村委干部们经多番讨论,确定了调研为先、民意为要、规划打头的思路,积极为该村制定网络电商诚信经营村规民约出谋划策。该村制定的《堰下村网络电商诚信经营村规民约》共10条,分别从遵守法律法规、合法持证经营、张贴诚信标签、禁止虚假宣传、服从行业监管、严格失信惩戒、严格遵守约定等方面,对网络诚信经营行为进行明确规定。

2024年3月,该村的李某与庞某进行多次花木交易,但因交易过程中对包装、运输方式和损耗承担约定不明,导致幼苗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损耗,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最终对簿公堂。因双方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列明花木交接的具体方式及损耗承担主体,当地普遍的交易规则各不相同,法官选择上门调解,详细听取双方争议焦点,运用村规民约促和止争,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在3日内履行完毕。

庙头法庭持续帮助辖区村制定村规民约,不断加强诉源治理。2021年以来,庙头法庭受理的涉花木电商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农民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蔚然成风,诉源治理工作效果明显,花木纠纷案件明显减少。


力量融合


守住“主阵地”扩大“朋友圈”

仲某年事已高,想把承包的12亩土地承包出去,村里好不容易协调种粮大户进行耕种,但时间不长双方便产生矛盾。案子起诉到法庭,为了不影响夏收夏种,5月22日,法官王洁将巡回法庭开到地头,除原、被告双方外,邀请网格员、驻庭人民调解员、村居干部一同到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现场勘察、当场调解,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原来,仲某有一块地四周种植了20余棵树,尽管其表示会尽快砍掉,但一直未兑现,种粮大户担心影响粮食产量,不愿继续承包,周边群众对田边种树也有意见。经多方合力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纠纷化解不应是法庭一家的“独角戏”,而应当是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基于这一认识,庙头法庭结合辖区特点,与乡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村居等单位共同建立联动解纷机制,2021年以来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诉前纠纷化解700余人次,举行听证会80余场,当场化解纠纷50余起,庙头法庭2023年受理的涉花木纠纷民事案件同比下降30%。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生产有序。庙头镇聚贤村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村”“江苏最具魅力休闲乡村”等荣誉称号。


 

来源:沭阳法院
责任编辑:沭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