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
辅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沭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司法辅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法
1. 招聘岗位:司法辅警11名(其中女性3名,男性8名)
2. 岗位介绍:从事法院执行辅助、庭审保障、院机关及人民法庭的安保安检工作。
3. 服务期不低于2年,试用期为3个月。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4.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 身体素质优良,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cm,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cm,单侧祼眼视力不低于4.8。
6.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7.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秘密。
8.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等需要。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和高等教育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6)曾被法院辞退或主动离职的;
(7)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民法院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均及时发布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考试等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等均通过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不含节假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沭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法院办公大楼713室)。
请考生准备现金报名现场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
2. 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至工作人员处审核。报名材料应包括《报名表》(附照片)、2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个人征信报告和个人信用信息原件(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查询)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等。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 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沭阳县人民法院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各环节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基本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人选。
2. 体能测试
项目内容包括:100米短跑,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
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在测试前自行到医院进行相关体检,确定自己是否能参加长跑。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3. 面试
面试由沭阳县人民法院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退伍军人报考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沭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公布,体检工作由沭阳县人民法院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2年。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 (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加试)。
四、其他事项
1. 年龄规定。20周岁以上指2003年10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 考生在报名开始之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和相关证明等。
3. 对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相关有效证件进行资格审核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4. 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所有信息将在网站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试用期限,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宿迁人社部门公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收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院龄工资、院龄累进工资以及绩效考核、特殊岗位补贴以及奖励等构成,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咨询电话:(0527)83519078
未尽事宜由沭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沭阳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