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售假非法获利4万=没收4万+罚金13万+徒刑1年
分享到:
作者:沭阳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31 11:04:16 打印 字号: | |



10月31日下午,沭阳县人民法院在新河镇淘宝市场举行巡回审判,对被告人庄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场宣判:被告人庄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庄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庄某在沭阳县潼阳镇后屯村私设加工点,购进包装机及用于生产假化肥、假农药的原料,生产不合格的速效复合肥及以假充真的快速生根粉,并对外销售,个人非法获利40000余元。


沭阳法院此次在花木销售集中区举行巡回审判,对企图抹黑沭阳花木产业健康发展的不法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也为周边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来源:沭阳法院
责任编辑:沭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