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帅,办事更帅
作者:沭阳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28 11: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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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感谢你们法院张大帅同志,他不怕吃苦,在炎烈的夏天多次往返被执行单位,为维护法律的尊严,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尽到了一个人民法官的责任……”近日,沭阳法院执行局局长收到了一封厚重的感谢信,案件权利人王某难掩感激之情。 今年3月,沭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某申请执行沭阳县某学校社会保险纠纷一案,标的175510元。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沭阳县某学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早履行义务,但该学校未能履行。为推进案件执行进程,案件承办人张大帅数次到被执行人处,与学校负责人进行谈话,调查学校财务状况,向县教育局通报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情况,与县教育局共同协调处理涉案款项。 经执行干警张大帅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全部义务,向案件权利人王某支付执行款175510元,并缴纳了相应执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