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同时做被执行人吴某及其母亲工作
“孩子现在手头比较紧,他的债务我来还!”说完,被执行人吴某的母亲主动要求替儿子履行义务,现场向案件权利人支付了6000元执行案款。
李某与吴某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吴某给付李某借款本金7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因被执行人未按判决确定时间履行义务,该案于2022年7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1200元。
金额这么小,竟然不主动履行。执行干警陈苏川决定到被执行人家中采取强制措施。在被执行人的家中,陈苏川对被执行人吴某及在场的家属说:“不履行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因这点钱影响了自己及家庭成员的信誉,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被执行人母亲替儿子偿了部分案款
在场的被执行人吴某的母亲听说了立即表示代儿还款,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加上前期划拨到位的1200元,该案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权利人现场申请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