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十七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
沭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4日在沭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崔永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545件,其中新收案件28755件,同比下降19.57%;结案30830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50件;结收案比107.22%,同比上升2.48个百分点;未结案件3715件,同比下降35.84%。作为全省基层法院唯一代表,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表彰为全国“优秀直播法院”。
一、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深入开展“六清”行动,黑恶势力犯罪相关案件在2020年6月底之前全部实现清零。坚决打掉“关系网”“保护伞”,徐星球等4人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被依法惩处。开展打击“黄赌毒”犯罪百日攻坚行动,判处相关案件157件251人,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常态化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的甄别和排查,将52件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判处相关犯罪案件14件18人,对其中4起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5起典型案例,倡导诚实守信。
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63件,结案1550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判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3件94人,判处盗窃、诈骗等多发侵财案件370件528人。全力守护群众的“菜篮子”“药瓶子”,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7件15人。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严惩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4件48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惩贪污腐败犯罪案件17件21人。深入落实《沭阳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方案》,法官走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8件18人,“4.2”火灾事故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护航沭阳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在“三苗”领域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中判处28件54人,王萌等11人利用网络出售伪劣种子犯罪案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并制作专题宣传视频,强化警示教育。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判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4件21人,切实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审结金融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等金融案件842件,总金额1.73亿元;对370件金融案件开展集中执行,执结156件,到位金额983万余元,切实维护金融企业经营安全。民间借贷案件由一个部门集中办理,强化“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运用,对16名不诚信当事人开出“罚单”,大力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258件,总金额4.43亿元。“打击虚假陈述优化诉讼环境”做法,被评为全市政法领域首届改革创新“公正司法”优秀项目。
二、聚焦中心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制定实施《关于为企业战疫情稳经营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2条措施》,开通企业诉讼绿色服务通道,强化善意文明理念,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得到县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扎实开展“三下三护”“四帮四送”等活动,深入走访天能电池、瑞声科技等200余家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示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降低经营风险。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大局,配合政府征用第二人民医院、芳草外国语学校破产资产,建设集中隔离点。组织党员干警参与社区疫情巡查、检查等志愿服务活动300余人次。严惩利用口罩等医疗物资实施诈骗、冲击防疫卡口等犯罪行为,审理相关案件11件12人,切实保障防疫秩序。
全力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22项措施,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台具有操作性的具体文件,规范财产保全案件办理,该做法得到省法院多位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坚持保护诚信和制裁失信并重,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市场的规范引导功能,审结商事案件386件。强化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常态化开展涉企合同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案件523件,到位金额9453万余元。建立健全企业涉诉信用修复机制,为907家失信企业进行信用恢复。
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制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破产企业职工基本民生权益保护等16个大项、40个小项进行细化,构建工作合力。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全体会议,常态化会商会办破产疑难问题。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设立专业合议庭,专门办理破产案件。新收破产清算案件40件,结案59件,其中超3年案件22件,实现全部清零;化解不良债权47.25亿元,释放土地124.53万平方米、房产98.58万平方米,盘活各类市场资源价值17.70亿元。加强对破产企业的救治,宝龙置业等2家企业成功实现破产重整。通过“府院联动”,依法受理江苏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支持政府运用法治化手段解决“办证难”等系列问题。江苏爱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三、牢记为民宗旨,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被省法院确立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引入便民设备,当事人可以自助查询案件信息、评估诉讼风险。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开展网上立案13158件,跨域立案89件。建成全市首家24小时自助法院,提供全天候诉讼服务,共自助立案389件、流转材料189件次。恢复6个人民法庭民事案件立案功能,民事纠纷可在院诉讼服务中心或任一人民法庭立案。实现扫码支付,诉讼费款缴纳更加便捷。率先在全市法院开展诉前司法鉴定工作,启动诉前鉴定710件,有185个案件在鉴定后诉前调解成功,该做法被最高法院肯定,并在全市法院推广。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果显著。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请县委政法委出台专门实施意见,推动全县40个乡镇全面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推动各乡镇打造“无讼村居”创建示范点80个。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为群众提供免费、快捷的多元纠纷解决途径。加强与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的合作,设立9个驻院调解工作室,45名人民调解员、200余名律师调解员,“九室同堂”共同解纷。推动乡贤调解,充分发挥乡贤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共诉前化解各类纠纷4560件,大部分案件主动履行、案结事了。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2020年全县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为每万人78.21件,为全市五个县区最优,同比下降30.85%,下降幅度居五个县区之首。
服务保障民生措施更实。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3954件。推进家事纠纷特色审判,对家庭暴力说“不”,与县妇联、公安局联合出台《家事纠纷人身安全保护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2418件,切实维护家庭关系稳定。回应人民群众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司法需求,审结相关案件107件。平衡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用工自主权,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1件。保障人民群众住房权益,妥善处理因商品房迟延交房、迟延办证等问题引起的纠纷,会同行政部门共同化解纠纷1093起。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围绕服务保障农房改善、公共空间治理、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得到市法院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法院推广。化解某村扶贫产业园涉50多户农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某村涉农房改善40多起纠纷,该2个案例入选全市法院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四、加强长效建设,切实破解执行难题
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日趋完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建立公安、住建、民政等31个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市监、银行等单位的互动协作,推动查人找物线上一体化办理,相关单位协助法院查询存款、车辆、股权、房产等信息83.37万余次。同18家律所召开座谈会,推动全县律师参与执行工作。落实源头治理职责,在裁判文书附录中增加履行义务提示,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新收执行实施案件10135件,同比下降13.94%,执结5681件,到位金额8.99亿元,“3+1”核心指标全部高标准达到上级法院要求。
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迭代升级,细化流程节点和岗位职责,实行标准化、无差别办理,彻底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自10月起,依托“中间库”,对执行案件实行无纸化办理。深化智慧执行APP运用,与当事人信息互动,实现案件全程留痕。全面推行“一案一人一账号”、扫码支付,方便案件费款缴纳,提高案款发放效率。制定执行规范性文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使用信用惩戒,灵活采取“活封”措施,合理选择被执行财产,让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的影响降至最低。推动执行不能案件的规范化办理,对388件案件探索终本前听证制度,提升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强化胜诉权利兑现。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利用假日、凌晨、夜间等时段,开展“六稳”“六保”、涉民生案件等多个专项执行行动42场次,出动执行干警850人次。开展房屋强制清退专项行动,清空交付房屋140套、厂房19套。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引入询价机制,缩短评估周期,通过网络拍卖各类财产908件,成交率77.10%,成交额2.63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000余万元。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8064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510人次,公开曝光被执行人379人次。严厉打击有能力拒不履行的行为,对4名被执行人发出悬赏公告,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4件,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件6人。加强“执转破”工作力度,将36家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企业移送破产。
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推进改革创新
加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实施《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形成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所有再审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案件均由院庭长办理。完善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增补员额法官10名。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制定《常规民事案件简化审理指引》,实行要素式审判,简化文书样式,案件办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实现了以约47%的简案法官办理了75%的民事案件。
全面落实审判管理职责。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等多份文件,调整设立3个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厘清审委会、法官会议和合议庭之间的定案关系与各自职责。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加强案件审限管理,对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审委会听取汇报、限期结案、追究责任,超12个月未结案件减少至15件,同比下降85.29%。建立“月点评、季通报”制度,及时对全院质效指标进行点评、分析,质效指标不断优化。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推进智能法庭建设,开展刑事案件远程在线视频开庭330场次。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对5156起纠纷进行线上诉前调解,调解成功2818件,居全省前列。通过政法大数据平台实现刑事案件网上立案、网上流转、网上送达。着力破解送达难,运用“宿法智达”集中送达平台,成功送达开庭通知、裁判文书等诉讼材料12004次。推动无纸化办案,建成无纸化“中间库”,审判业务网上办理,纸质卷宗不再流向法官,5398件民事简易案件、执行案件实现无卷宗流转。推动无书记员庭审改革,改变传统人工记录模式,用录音录像手段记录庭审767场次,案件审理跑出“加速度”。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31763份,直播庭审10482场次,案件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99.76%。庭审直播数量位列全国基层法院第26名,已连续两年超10000场次。通过“沭阳法院”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发布开庭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内容1000余条。“沭阳法院”微信公众号从全国14万个政法新媒体账号中脱颖而出,荣登全国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榜单。
六、坚持固本强基,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接受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法院党组的常规巡察,制定专门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长效。加强“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党建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是全市唯一获奖法院。
提升履职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000余人次。通过审委会评查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举行法官讲堂11期,推动“三个一”工程,开展优秀庭审、优秀文书、优秀案例的申报与评比。加强司法调研信息工作,14篇典型案例、18篇信息被省、市法院采用,5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份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年度优秀司法建议。加强对《民法典》的研讨和学习,法官深入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业举行民法典讲座12场,制作民法典宣传视频11期,《为什么要有离婚冷静期?》荣获江苏政法系统“政法声音 民法视角”短视频比赛一等奖。1名干警被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市法院十佳法官。
持续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市委“强三真、比担当”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部署,树牢“六为”导向,强化“六不”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以案释德”警示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廉洁司法、廉洁从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对7件案件启动“一案双查”,严格追究责任。以少数干警违法违纪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
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审委会、参与调解、见证执行200余场次。县人大对法院执行规范化、调解程序前置改革工作,县政协对法院“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分别进行视察和指导。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组织召开律师座谈会4场,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自觉接受媒体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面对压力和挑战,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16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大力的关心和支持,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法院良好的司法环境营造倾注了心血。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机遇、新使命,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高质量的具体手段还不够丰富,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还有待深化,实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案件质效指标还有上升空间,审判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四是执行工作实效化、规范化、善意文明执行水平与群众期待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队伍建设存在不少短板,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善。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两争一前列”新要求,紧紧依靠县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紧扣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为沭阳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开启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更大力度保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头羊、长三角北翼节点城市、宿迁副中心城市、京沪沿线重要工业基地”目标定位,全力保障全县各重要战略部署实施,妥善处理涉及重大项目推进、支柱产业发展的各类纠纷案件,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深化“平安沭阳”建设,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目标,不断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二是以更深层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无讼村居”创建为抓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全县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的持续下降,努力构建“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更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强化对商品房买卖、农民工工资、非法集资等群体性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合力化解在早在小。
三是以更强担当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对有再生希望和价值企业的拯救,推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大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长效机制,依法审执涉民营企业案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继续深入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了解企业诉求,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四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动,全力推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健全现代化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大力推动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迭代升级。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选优配强执行队伍,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利。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强化执行信访实质化解,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打通定分止争“最后一公里”。
五是以更新理念推进司法改革。推进刑事速裁一站式办案中心建设,加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的高效衔接,让刑事案件办理快起来,以速裁带动整体质效提升。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速裁团队建设,推进速裁快审“无纸质卷宗+无书记员”办案新模式,全面开展诉前司法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委会的衔接,统一裁判标准,攻坚长期案件清理,切实提升案件质效水平。
六是以更严标准推进从严治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倡导全院干警弘扬“三真”作风、树牢“六为”导向、争做“六不”干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初心铸就伟业,使命引领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谱写高质量司法新篇章,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沭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 “四个一百”:由中央政法委主办,每年从全国政法新媒体账号中评选优秀政法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资讯类账号、视频类账号各100个进行表彰,是全国政法系统最高规格、最具权威的新媒体评选活动。(见报告第1页倒数第2行)
2.“六清”:指“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见报告第2页第2行)
3.“三下三护”:2020年4月10日,省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常态化开展以力量下沉护稳定、重心下移护发展、服务下倾护民生为主要内容的“三下三护”活动。(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5行)
4.“四帮四送”:2020年2月2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专门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开展“四帮四送”助企活动,主要包括帮疫情防控、帮复产用工、帮生产融资、帮问题解决,送保障物资、送优惠政策、送政务服务、送关怀温暖。(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5行)
5.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2020年,县法院跨域协助其他法院立案40件,其他法院跨域协助县法院立案49件。(见报告第5页第9行)
6.“3+1”核心指标:即最高法院提出“三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要求,具体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化解或办结率达到90%;近3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达到80%。(见报告第7页第6行)
7.“854模式”迭代升级:指全面建立起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以“执行案件无纸化”与“执行事务中心”为依托的民事执行实施权“一体两翼”运行新机制。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网络查控等8类事务性工作、提供视频会商等5类技术服务和承担终本案件管理等4项管理职能。“执行案件无纸化”,实现执行案件信息全链条可监管、全节点可查询、全进程可预期、全流程可追溯,执行指令全过程线上交办与反馈,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执行事务中心”,各项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合理分流,统一由执行事务中心集约化、流程化与规范化办理。(见报告第7页第8行)
8.执行不能: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见报告第7页第16行)
9.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人民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见报告第7页第17行)
10.“执转破”:是指法院对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人,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将其所涉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机制。因涉及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故称之为“执转破”。(见报告第8页第7行)
11.“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根据最高法院部署,联通全国四级法院的“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于2021年1月上线运行。最高法院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通过对该平台的运用,加强对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向当地党委和上级法院报送相关信息,违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将被追责。“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2015年9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份文件。(见报告第14页倒数第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