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实效,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秩序,近日沭阳县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案件诚信行为保障机制,加大对执行案件当事人或案件相关人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虚假异议、虚假诉讼等失信行为的告诫、甄别、惩处力度。
案件当事人接收《执行案件诚信诉讼及后果告知书》 并签订承诺书
在案件执行立案环节,送达《执行案件诚信诉讼及后果告知书》,明确告知在执行案件中严禁的八类不诚信行为及法律后果,要求当事人在承诺书上签字,践行“一诺四责”:在执行中提出主张、执行异议、申请参与分配等,保证如实陈述,杜绝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行为,保证不妨害、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否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处罚,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当事人接收《执行案件诚信诉讼及后果告知书》
并签订承诺书
失信必究,惩治必严。近年来,沭阳县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针对当事人或案件相关人的失信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查处一起、曝光一期、警示一片,坚决从严从快惩处,持续营造诚实守信,践诺担当的社会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