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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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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24 14:54:53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84日至920日,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6日,巡察组向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院党组班子全体成员按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牵头研究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各分管部门稳步推进整改措施。

(一)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院党组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就巡察反馈的问题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明确各项整改措施的牵头领导、牵头部门,为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成立由党组书记崔永峰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非党员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周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主任左东旺同志任副主任,召开4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综合统筹巡察整改事项的日常督查和落实。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察,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三)抓好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常治。院党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针对党建引领、司法为民、审执质效、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了关于意识形态情况研判、信访办理、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干警绩效考核、规范会议记录等规章制度,做到发现一个问题,研究一类措施,完善一项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整改出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建院失之于软,干警队伍不稳定,违法违纪问题多发问题整改

一是认真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及时邀请宣讲团来我院进行宣讲;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条例》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学习内容;严格执行院党组向县委工作报告制度,同步向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每半月向政法委报送我院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时邀请政法委领导列席制度。二是出台修订《沭阳法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管理办法》《机关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沭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沭阳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推动责任落实。

2.关于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主动化解信访意识薄弱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长期信访问题频发的问题,制定出台《沭阳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案件办理机制、实质化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实质化解。常态化运用信访系统,完善办理流程,将日常信访件全部扫描引入信访系统流转、办理、报结,确保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开展化解稳控百日攻坚行动等各项行动,加大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攻坚化解力度,推动化解一批涉诉信访积案。二是已对判决书中严某的错误信息进行补正。执行局已与信访人严某联系,其称贷款审批问题已不存在障碍。为杜绝此类问题,我院出台了《防止诉讼参与人身份信息错误的规定》,加强立审执部门配合,切实核准当事人信息,从源头上杜绝错误信息录入。三是针对被通报的问题,由立案庭牵头,包案部门民一庭、执行局约谈信访人,了解当事人信访事项,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化解问题,达到了实质性化解。目前,我院已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强化立案审查,强化领导包案,强化实质化解,切实提高承办干警及信访工作负责人的责任感,对处理不及时、态度不端正,导致信访升级或不良后果的责任人,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予以追责、问责。

3.关于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欠缺问题整改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调整法治营商环境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把破产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去谋划、去部署。二是制定出台《破产审判工作单独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破产案件的管理和考核,提高破产案件的破产质效。出台《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在推动僵尸企业快速退市的同时,认真研判疑难复杂破产案件中潜在的风险,确保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推动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全体会议,着力提升行政机关在府院联动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2020,沭阳法院超三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结率达100%,超二年案件清结率达70%以上。共推动59家企业顺利退出市场,2家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三是建立破产工作推进会专项机制,召集破产管理人参加,群策群力,及时妥善解决破产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共性问题,为破产案件下一步工作推进指明方向。建立了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破产联席会议、专题会办会议等制度,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有关问题。20206月、8月、12月,由县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门会办了部分事关民生、经济发展的破产清算案件。经过会办及会后推动,部分难题已经协调解决。四是制定出台《关于正确掌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范围及条件的指引》主动修复、恢复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信用等级,并引导单位或个人主动申请信用修复。

4.关于“‘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工作开展不认真,大量违法借贷案件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整改

一是将民间借贷案件集中统一由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已开展对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工作的总结。出台《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的长效机制。二是依托三大系统平台,即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民间借贷案件强制检索制度,每案中将检索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入卷。通过强制检索,便于及时了解当事人所有案件情况,同时有利于对职业放贷人的认定和把握。立案环节重点对疑似职业放贷人和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强制检索;审理环节对疑似职业放贷人和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及关联案件进行再检索和排查;执行环节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书所涉相关主体案件进行再检索和排查。通过各个环节对重点人员进行检索,防止遗漏对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的排查。三是制定了《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指导意见》,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疑难复杂或涉嫌违法犯罪嫌疑的民间借贷案件及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已形成常态机制。四是强化对各类执行依据的审查。对于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书、P2P为执行依据申请执行的民间借贷案件,切实加强对执行依据所涉借贷事实的审查,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等犯罪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案件线索63件。通过对2020年二审发改案件中关于套路贷案件的梳理及各部门的报送,目前已对二审确定为涉嫌套路贷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一审承办法官进行了调查,并要求承办法官作出了出面承诺,目前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5.关于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理念树立不牢、一些案件审判公信力不高问题整改

一是民一庭已牵头与院督察室对接,对案件矛盾问题启动一案双查 根据再审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定责。二是制定了《关于提高案件质量的实施意见》,从诉讼程序规范、定案机制完善、裁判文书校对、审阅等方面对案件办理进行了规范。三是各业务庭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使用类案检索功能,检索与待决案件在法律关系、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相类似的案例,为待决案件裁判提供参考,统一案件裁判尺度。组织民事条线的法官进行《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召开11次审委会对2019年和2020年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发布8期发改案件评查通报,并将发改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法官的业绩考核中。2020年度,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和案件发改率等指标均优于上一年度。四是制定了《沭阳县人民法院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设立三个专业民事法官会议,明确民事主审法官会议的性质、职责、讨论案件的范围、议案规则、程序等,厘清独任审判、合议庭、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之间的衔接问题,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在辅助办案决策、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制约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五是出台了《关于推进三个一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调研信息工作的若干规定》,今年以来我院共有14篇典型案例、18篇信息被省、市法院采用,5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份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6.关于审判质效主要指标排名长期靠后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我院出台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规范审限审批制度,对不符合审限变更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批。向各部门负责人发送案件审限提醒函5期,召开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会8次,通过月点评、季考核,分析各业务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下一步改进措施。发布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报告5期,通报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201231日,沭阳法院长期未结案件下降为15件,与上一年度的102件长期未结案件相比,下降85%二是制定了关于《提升案件质量》和《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完善了定案机制,厘清独任审判、合议庭、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之间的衔接问题将向审判委员会汇报超长期案件的期限限定为超10个月,加大对超长期案件的监督管理。三是实行三步分流,推进案件快慢分道,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建立案件常态监测和动态调控机制,动态调控和分流人民法庭与速裁中心、院机关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团队之间的案件数量,发现收案不平衡及时予以调整。2020年,全院结收案比107.22%,同比上升2.48个百分点;进一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提请县委政法委出台专门实施意见,推动各乡镇打造无讼村居创建示范点80个。推动乡贤调解,充分发挥乡贤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2020年共诉前化解各类纠纷4560件,全县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为每万人78.21件,为全市五个县区最优,同比下降30.85%,下降幅度居五个县区之首。四是提高案件调解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明。由资深法官定期对法官助理进行业务及调解技巧培训,提升法官助理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的能力;将法律释明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让当事人对案件的裁判结果维持在一个合理和适当的心理预期。2020年,沭阳法院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为43.14%,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7.关于案件执行过程把控不严问题整改

一是制定节点流程控制表,按执行流程由各环节承办人填写、保管,严格按要求及时完整录入流程节点信息,最终归入执行案件卷宗,作为流程节点控制、明确责任的依据。二是针对20172019年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排名靠后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对策,多措并举,着力提高上述两率。打造854模式升级版,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盘活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进而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利用假日、凌晨、夜间等时段,开展六稳”“六保、涉民生案件等多个专项执行行动42场次,开展房屋强制清退专项行动,清空交付房屋140套、厂房19套。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引入询价机制,缩短评估周期,通过网络拍卖各类财产908件,成交率77.10%。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8064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510人次,公开曝光被执行人379人次。严厉打击有能力拒不履行的行为,对4名被执行人发出悬赏公告,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4件,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6人。三是制定《关于加强执裁工作衔接的实施办法》《关于多个案件执行同一财产衔接处理办法》,统筹好各个流程的关系,对保全后权属无争议的财产同步启动清空、拍卖流程。四是针对执行案款管理有漏洞的问题,我院监察室对涉及的案件出具提醒函,执行局经调查回复,涉案承办人员无违规违纪办案情形。执行局负责人在全院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向中院作出书面汇报。现我院常态化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全部案件100%在规定时限内生成一案一人一账号

8.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整改

对于购买食品无明细的问题,已查清事由并补齐明细,并对经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加油管理混乱的问题,经核查,油费支出是真实的,但存在先加油后补发票的问题。为避免上述问题发生,我院已责令相关人员提供京东商城的采购清单及明细;为所有车辆统一配发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加油卡充值时,警车油耗必须与随车GPS轨迹核定的里程对应。

9.关于“‘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多人心得体会内容雷同等问题整改

针对查摆清单、心得体会、检查材料存在雷同和语句不当的问题,我院政治部主任已召集各支部书记和委员以及存在问题的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各支部进行整改;政治部常态化开展对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的监督检查,完善党建工作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管理考核,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

10.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整改

经核查,我院机关党委第四支部部分退休党员同志患病,医疗费用花费巨大。鉴于上述情况,经县机关工委同意后要求第四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决议。第四支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结合党员本人、家属申请,分别于2018525日、2019322日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上述四名党员免交党费的决议。今后,我院机关党委每年初将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认真确定每位党员缴纳的党费数额,对于特殊情况免交党费的党员,要规范相关手续并存档。

11.关于党组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记录不认真,相关内容以略带过问题整改

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合议庭、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的规则》,对相关会议记录内容、记录形式、责任落实等方面予以规定并要求贯彻落实。对于党组会议,已安排专人专记,确保记录符合发言者的原意,并由参会人员签名;对会议记录妥善保管并存档。

12.关于原始票据和附件不齐问题整改

已责令相关经手人补齐相关费用明细;另,我院因部分发票附件过多,并未将附件装订入册,现已要求财务人员在账册装订时,将附件随账装订,确实不好装订的,附件要及时与账册一并移交并作说明。在新修订的财务管理规定中,对原始票据和附件提出了更加规范的要求,加强了审核力度,以杜绝附件和原始票据不齐的问题。

13.关于公务接待及报账不规范问题整改

已责令相关经手人员补齐公务接待手续和明细;出台新的公务接待报销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报销等事项作了进一步规范。

14. 关于公车加油审批程序不严,油票不合理问题整改

已为所有车辆统一配发油卡,并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要求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加油卡充值时,警车油耗必须与随车GPS轨迹核定的里程对应。

15. 关于违反会计记账制度,账实不符问题整改

已对相关经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已明确要求全体干警借款时,借款用途必须与实际用途一致,否则不予冲账。

16.关于发放资金手续不齐全问题整改

已责令相关经手人员补齐手续;已对发放资金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发放每一笔资金都有文件依据。

17. 关于没有执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问题整改

已责令相关经手人员补齐手续;已向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申请京东金采额度和苏宁账期额度,主要用于线上采购办公用品。同时,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凡是领款人与发票或合同约定领款人不一致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18. 关于平台用车报账手续不齐问题整改

已责令相关经手人员补齐手续;出台《关于规范费用报销的规定》,要求车辆管理人员报销发票时必须附明细,否则不予报销。

19. 关于发票单据无经手人及审核人签字问题整改

已责令相关经手人员补齐手续;出台《关于规范费用报销的规定》,要求干警在报销发票时必须填写经手人及明细,否则不予报销。

20.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

已对相关经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未计入固定资产的物品进行核查并在账务系统补记固定资产;新增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普查、录入系统并打印标签;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1.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

已对相关经手人进行批评教育,现食堂采购的物品,已要求采用正式发票报销,无正式发票的,均不予报销;现食堂采购已采取双人采购、互相监督的措施,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要求,采购流程符合规范。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院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在整改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院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执行巡察问题整改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向上向好发展。

(二)持之以恒,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抓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对完成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仍未整改到位的,明确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

(三)转化成果,坚定不移保长效。坚持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坚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的同时,优化成果转化,将整改的过程转变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过程,努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创新、以巡察整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转变,针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持续巩固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27-83519082;邮政信箱:沭阳县沭城街道北京南路1邮编:223600;电子邮箱:shyfyzzc@163.com

 

 

中共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15日

 
来源:沭阳法院
责任编辑:沭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