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你公司在3日内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干警蒋复礼对沭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道。
沭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因承租方丁某拖欠租金和物业费,该公司对丁某承租的商铺停电307天。双方矛盾加剧,丁某起诉至沭阳县人民法院。
经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令沭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赔偿丁某损失49496.2元。该民事判决生效后,丁某向沭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沭阳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沭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义务。2020年11月19日,沭阳法院将该公司另案享有的21454.5元执行款予以扣划,并限令该公司给付剩余款项。
11月20日下午,被执行人沭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动给付了剩余款项,并交纳了案件执行费,该案于当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