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你说得非常对,我今天借了一部分钱,一次性支付7万元,总算了结这个案件了,感谢啊!”被执行人胡某激动地对执行干警张波说道。“感谢张法官,在你的多次主持调解下,我们今天拿到了钱,我们和胡某这个亲戚关系还在,现在就申请结案!”申请人徐某飞、徐某利齐声说道。12月4日10时30分许,执行干警张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3月份,胡某驾车与徐某云(系徐某飞、徐某利亲属)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徐某云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原、被告双方因赔偿协商无果,遂成讼。沭阳法院于5月份作出审理判决,并于9月份立案执行。
执行干警张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存在亲戚关系,事故前一直相互往来。张波决定做双方的工作,促进案件尽早执行到位。立案执行两个月以来,张波先后11次电话联系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三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好财产调查、法律释明及传唤谈话等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打好“亲情牌”,并积极促成双方到执行局沟通协商。
12月4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徐某飞、徐某利收到赔偿款7万元后现场申请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