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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假破坏沭阳形象 黑心电商被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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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0-16 10:52: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沭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某等11名被告人销售伪劣种子犯罪案,被告人王某犯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三个月有期徒刑至拘役不等刑罚及罚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16.8万元。

2016年2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王某为谋取暴利,先后建立十余个网站销售种子,利用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服务进行商业推广,雇佣杨某权、司某韬、许某杰等人在上述网站担任客服人员,以低价品种冒充被害人订购的高价品种, 非法获利116.8万元。

沭阳法院认为,王某、杨某权、司某韬、许某杰等11名被告人,在销售农林种子过程中,以此品种冒充彼品种,使种植农户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某是主犯;杨某权、司某韬、许某杰等人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认罪态度和退赃等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电商是沭阳在全国的一张亮丽名片,但少数人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的“三苗”,严重损害了沭阳的声誉。沭阳法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三苗”领域犯罪,引导“三苗”领域经营户诚信经营,为沭阳电商品牌做大做强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沭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