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司法效率真是快,对接精准,仅用一天时间就将我们的事情处理完毕,没有花一分钱……”,当事人钱某与其子女送来两面锦旗,当场说。 钱某某与宋某均在苏州工作,因双方感情不和,经常争吵,钱某某无奈向沭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纠纷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双方经人民调解员张小青调解,同意离婚。沭阳法院非讼服务中心迅速与县民政局对接,双方顺利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双方又因房产与子女抚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又折返法院。 调解员面对双方,从如何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双方过错等多角度明理释法,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同意:两子女与钱某某共同生活,宋某按时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还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经法院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双方很快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一天时间把所有的事情都办妥了,双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