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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民法院羁押室改造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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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11 11:20:19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沭阳县人民法院拟对本院羁押室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沭阳沭阳县人民法院羁押室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139000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工    期:20日历天

质    量:合  格

投标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2日上午12:00时;

报名地点:沭阳县人民法院207室;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2000元,现场缴纳,如未中标,当场退还。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6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九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价,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总额的60%;项目质保期1年,质保期结束后,如无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八、开标现场携带的资料原件


营业执照(如无法提供原件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如无法提供原件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九、费用承担


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参与投标产生的费用均自行承担。


十、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按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姜立湘    13951521652

         高艳光   0527-83519099

 

 

 2020年06月10日






 
责任编辑:沭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