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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不放弃 老汉走进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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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20 10:11:15 打印 字号: | |

“二十多年过去了。只以为这笔执行款没有指望了,没想到县法院又帮我要回来了,法官待我家真比春天还温暖啊!”415日上午, 给法院送锦旗的75岁李老汉紧紧握住执行干警陈苏川的手,一个劲地道谢。

1996年,被执行人郭某向同镇的李老汉借款,约定期满后,当李老汉找到郭某要钱时,郭某声称无力还款,拒不归还欠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老汉将郭某诉至法院,要求郭某还款。1999年,沭阳法院判决被告郭某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某人民币9440元。

判决生效后,当李老汉再次找到郭某要钱时,郭某仍是以各种理由分文不出且理直气壮。无奈,李老汉来到沭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到其家中做工作,郭某仍置若罔闻,没有还款意向。经查,郭某无可供执行财产。

不过,沭阳法院对此案的执行工作一直没有放弃。今年以来,执行干警陈苏川多次到郭某的住所,劝说郭某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告知他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对周围邻居进行了走访调查。同时,法院对郭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陈苏川通过严密查找,终于发现了线索。3月24日,陈苏川通过网络查控,发现郭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该案于同日恢复执行。次日,沭阳法院依法对该账户内款项予以扣划。48日,李老汉领到了全部执行款,并于当日申请结案。

春风十里,不如执行。几天后,心怀感激的李老汉带着锦旗来到法院,为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办案精神点赞。

权利人李某申请结案





 

 
责任编辑:沭阳法院